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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想了很久,最后冷笑一声,还是拍屁股走了,留我一身冷汗,心想这厮再怎么缺心眼,也不至于真想把我做了吧?

老毕是我大学同学,一张上下铺睡了四年的兄弟,当时整个法律系就我俩关系最铁,干什么都凑一块,几乎没有落单的时候。老毕这人理想很远大,说话时总带着一股马丁路德金演讲式的范儿,加上天生长得风流倜傥,还吟得一手好诗,兼任校诗联主席,倒追的女生一把一把,但他通通不买人家的帐,不仅不买账,而且对感情的事表现得很反感,搞得全系女生揣测莫名,多次小组讨论后以他一定是个gay而定论,从此桃花之事也正式与他绝缘,我曾多次劝他无果,便在私下里以傻缺来定义他,傻逼、缺心眼,是为傻缺。

这傻缺不会真打算把我做了吧?我心里一阵恐慌,不由大声喊叫起来,我说老毕你麻痹真不是东西,当初要不是我,你丫就烂在铁轨上面了,你就这么以怨报德的?行,就算兄弟瞎了眼,兄弟我认了,但你他妈总得让我死得明明白白的吧?老毕?老毕!你他妈给我滚出来!

两分钟后,老毕破门而入,步伐急速,情绪激动,我心脏几乎快跳出来,以为他这是磨刀霍霍要向猪羊了,当即又出了一身冷汗,衬衫湿漉漉地贴在身上,难受至极,却又感到几分莫名的解脱,就等着那临门一刀,好送我早日去见孟德斯鸠。

没成想,周身一颤,万事皆空。这哥们竟替我松了绑。

获得自由之后,我立即摘下眼罩,辨认周遭的环境,而当我终于能够适应光线认出那张旧故容颜的时候,却差点没叫出声来!这哥们在十年里几乎老了有三十岁,当初一头黑发如今灰中夹白,目光呆滞眼神毫无光泽,几乎像个活死人。

这种面目全非的落魄使我莫名震撼,本来我已赌咒发誓,不管基于什么目的,只要他要是敢放我出去,我就敢告到他下半辈子日日空余铁窗泪夜夜弹唱后庭花,但这会儿看见他这副样子,再如何心如百炼钢,也化绕指柔了。

毕业之后我入行当了律师,浊尘俗世中摸爬滚打,叫嚣着法律至上实际却只不过拿它当吃饭的行当,短短十年间染得遍身铜臭,被金钱架空了的那一副躯壳里,再找不到零星半点理想。

而老毕的命运却截然相反,大四那年他被学校除名,正值人生的分叉点,就这么一步摔下去,尸骨无存。

送他离校那晚大家都喝疯了,夜黑风高烧酒上头,诗人毕柯在法学系大楼前吟诵了他的最后一首诀别诗:“年华韶韶,其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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