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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林的头发很浓密,带一点自然的弧度,虽然有点乱,但能看得出梳理后的健康柔顺,发色却不是一般华夏人的乌黑,而是自然的深棕色;脸上肉肉的,带着刚睡醒的红晕;许是被吵醒的原因,眉毛不耐烦地皱起,却不显得难看;嘴唇不是很薄,颜色天然是那种豆沙红,此时显得有点干燥。

身上的工字背心已经有点旧了,穿在身上却依然合体,可能在购买后和主人一起长大了吧。下身一条蓝色条纹的男士花裤衩,昨天已经见过了,不知为何还是很违和。

夹脚凉拖里的脚白胖可爱,脚趾像嫩嫩的生姜,指甲修剪得很短,透着健康的粉色。

这是一个独居的健康的单身女性,是他的新搭档。

林语林挠了挠头,让他进门。正准备拿鞋套,却见陆纪尧把餐盒塞到她怀里,然后转身从环保袋里拿出一双崭新的男士凉拖。

林语林:……

这该从哪里吐槽起比较好?环保袋?自带新凉拖?

果然这人的脑回路有些问题吧。

刷牙洗脸梳头发,林语林还顺便换上了外出的衣服,今天还要去上班,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,在交接完手头的工作之后,才可以成为全职“作家”。她认为自己很有职业道德,不会当天申请当天走,但也绝对不会少拿公司一分钱工资。

林语林泡了两倍意式浓缩espres,在大学假期里,她曾用兼职攒的钱去旅游,那时住在一个欧洲留学回国的学姐家,受其影响养成了早起一杯espres的习惯。泡完才想起房子里的另一个人并不是学姐,便顺口问了一句喝什么。

陆纪尧早已闻到了咖啡味,他曾在法国度假一段时间,对法国人把咖啡当水喝的习惯百思不得其解,但这并不妨碍他也喜欢喝咖啡,不过他喜欢另一种。“冰美式,如果方便的话。”

“好的。”林语林熟练地往杯中加入冰块,再把espres倒入。棕色浓缩咖啡液,冒着香气,顺着冰块流下,融化出一道道浅浅的凹痕。

林语林上班的时间是早上八点三十分,从公寓出发乘坐公共汽车大约一小时。现在是七点不到,可以慢慢享用早餐。

“这是我做的炸鱼薯条。你尝尝看。”

林语林坐到沙发上,细细观察了这份家庭版的炸鱼薯条。玻璃餐盒壁上还有白色的雾气尚未凝结成水珠,说明刚炸好没多久;炸鱼下面是一张黑白英文报纸花纹的油纸。她看了陆纪尧一眼,怀疑他本来是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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